【洛杉矶华人资讯网 编辑Yumi 编译报道】
美西当地时间2月23日,据国会山报《The Hill》22日消息称,美国最高法院周五做出了有利于川普政府执行一项移民政策的裁决,允许美国政府拒绝某些认定将来“随时可能成为公共负担”的移民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
该项裁决将于周一于全美范围内生效。
图源:国会山报新闻截图
此次最高法院的举动预示着川普政府的胜利,白宫周六表示,对该裁决“感到满意”。
但也有批评人士指出,该裁决是对合法移民的“财富测试”。
川普政府于去年推出饱受争议的“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该法案将使“随时可能成为公共负担”的移民更难获得绿卡。
在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或公民身份的过程中,该法案不鼓励合法移民使用公共援助,包括医疗补助、住房券和食品券。
沃尔夫诉库克郡(Wolf v. Cook County)法院寻求驳回该法案在伊利诺伊州实施,因此提出一项初步禁令,暂时禁止该政策在该州实施,并将此案诉诸到最高法院。
图源:国会山报新闻截图
2月21日周五,五名保守派法官裁定支持保留该政策,而自由派法官则表示反对。
今年1月,最高法院以5票对4票的表决结果,解除了纽约联邦法官在上诉法庭上提出的全国性禁令,但伊利诺伊州除外,因为该州的下级法院仍然保留了禁止新规生效的决定。
上周,司法部副部长诺埃尔·弗朗西斯科(Noel Francisco)发送一项请求,要求最高法院对伊利诺伊州地方法院的禁令作出同样裁决,解除新规执行禁令。
由奥巴马任命的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在周五的裁决中发表了反对意见,指责最高法院倾向于在不严格审查案件的情况下做出有利于政府的裁决。
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局长肯•库奇内利(Ken Cuccinelli)称,这一规定只是为了验证移民“能够自食其力”。
何人会受影响?
川普政府在2019年8月首次提出这一规定,就立即遭到移民倡导者的反对。
新规中详细界定“公共负担”的移民范围——
在36个月内累计领取一项或多项指定福利金、超过12个月的移民。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会根据新规对绿卡申请者:年龄、健康情况、收入、教育和技能等因素进行审查。
从而来判断其未来是否会成为“公共负担”,以决定是否通过绿卡申请。
USCIS指出,该最终规则不仅适用于判断绿卡申请者未来是否会成为公共负担,也适用于身份转换申请者。
若想延期或转换非移民身份,要证明自己自获得非移民身份起未接收过公共福利。
USCIS代理局长古辛纳利(Ken Cuccinelli)表示,“自给自足”是美国价值观的核心,也是百年来移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要求试图留在美国的移民依靠自己的资源、家庭和社区。
USCIS鼓励自给自足,促进移民获得成功,同时也保护美国纳税人。
川普政府2018年宣布改变“公共负担”定义: 将社会安全补助金(SSI) 家庭急救金(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 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及 粮食券(SNAP)等福利,都纳入公共负担 有批评人士指出,该最终裁决是对合法移民的“财富测试”,会让各州承担成本。
随后纽约、康州和佛蒙特州以及纽约市和一些移民权利组织共同发起阻止新规的诉讼。
白宫周六赞扬最高法院的裁决
但白宫方面对于此次裁决“感到满意。”
白宫新闻秘书斯蒂芬妮·格里沙姆在一份声明中说:
“我们很高兴看到最高法院在周五晚上做出裁决,取消对公共负担者法规的最后禁令。”
“这一最终决策将保障辛勤工作的美国纳税人,保障真正需要帮助的美国人的福利项目,减少联邦赤字,并重新确立基本的法律原则,即新进入我们社会的人应该在财政上自力更生,而不是依赖美国纳税人。”
CNN也发表观点,认为新规有可能通过限制低收入移民获得绿卡的途径,重塑合法移民形象。
该规定将于2月24日周一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图源:国会山报新闻截图
为此,小编特地联系了黄笑生律师,就新政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和解答:
1. 已经拿到绿卡的会受影响吗? 黄律师:自周一起,国务院各驻外使领馆开始要求所有移民申请者填写DS-5540表格。在2月24日之前领取的福利既往不咎,但在24日之后领取的则在绿卡发放考虑范围之内。
2月24日起,移民局执行的表格是I-944表,要求移民申请人说明自己将不会成为公共负担,但移民局不会追究绿卡申请者以往申请的福利。
但是此前曾经申请过免交移民局申请费的人要被追究。
2. 绿卡持有者出入境会有影响? 黄律师:周一将要实施的公共负担新规主要针对在海外申请移民签证(今后需要填写新表DS-5540)和在美国移民局申请绿卡(今后需要填写新表I-944)的非美国公民。
目前尚不明朗是否会影响已取得绿卡出国返美或准备申请公民。
公共负担是否成为移民官考察的指标尚要看政府机构如何执法,但有几点是肯定的:
拿到绿卡后的民众在36个月内,领取超过一项公共福利逾12个月,离境后再次入关,边检移民官可能会重新审核已获批的绿卡:如果有足够证据说明是合理的福利申请,并不会导致拒绝入关或者绿卡没收,但没有足够证据,绿卡就会被没收,要求回CBP解释或者送到移民法院驱逐出境程序;在公民申请面谈时,移民官会考察此人在福利申请时是否造假,是否在以前申请移民签证时或者绿卡时说谎,如果造假,就判定道德不合标准,甚至送入驱逐出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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