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移民新规

发布于: 2025/08/06  3:14 pm 更新于: 2025/08/06, 3:17 pm

美国婚姻绿卡、家庭移民新规 8月1日生效
北美移民中心

美国移民局(USCIS)于8月1日宣布,针对家庭类移民签证申请指引进行重大更新。
新政策即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待处理及新提交的申请,目的是打击欺诈行为,例如假结婚、冒名亲属等,确保家庭关系的真实性,并加强国家安全。
新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
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
1.整合现有的资格标准与材料要求指导:明确家庭类移民申请的一般资格标准、递交流程与所需文件,提供更系统的指导
2.解释如何处理“关联申请”或“重复申请”:
阐明USCIS如何审查涉及多个家庭成员或同一担保人/申请人递交的多个申请案。
3.说明何种情况下可在海外递交I-130亲属申请:
包括由驻外美军人员或美国政府雇员为直系亲属提交的申请,以及在发生大规模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时,获得临时授权在海外递交的情形。
4.整合有关将已获批案件转交国务院签证中心(NVC)的指引:
包括申请人在美国境内申请调整身份(转绿卡)失败时,USCIS将申请转交NVC,由其在海外继续处理。
5.明确何时要求进行面谈
明确规定USCIS在哪些情况下会要求家庭类申请人参加面谈,以进一步核实关系的真实性。
6.强调:获批申请并不等于保护身份
如果受益人本身属于可被遣返对象,即使申请已获批,仍可能被发出“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因为家庭类移民申请本身不等于合法身份,也不等于免于遣返的保护措施。也就是说,当在美国申请绿卡(通过I-485调整身份),如果移民局发现申请人不具备调整身份的资格,例如非法入境、违反某些签证规定,那么就不会在美国处理绿卡申请,而会把案件转送到国家签证中心,让申请人回母国,通过美国领事馆办理移民签证。
此外,政策还详细说明USCIS在何种情形下要求进行家庭类移民申请面谈,并明确指出,若外国籍受益人属于可被驱逐出境人员,USCIS有权签发出庭通知。家庭类移民申请本身不赋予任何移民身份,也不构成免于遣返的依据。
政策手册中写道:“若USCIS认定该外国受益人可被遣返并具备被驱逐出境的条件,USCIS可签发出庭通知,将其移交至移民法庭。申请人及受益人需了解,家庭类移民申请并不等同于移民身份,也无法阻止其被遣返。”

美国移民中心在美国有二十多年的移民法律服务经验,位于13751 Roswell Ave.B, Chino CA 91710. 如果您需要申请:庇护、工卡、绿卡、上庭、保释、移民、投资、催案、转换身份等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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