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女控诉网络公司“隐形条款”成消费陷阱

记者直击   焦点新闻   Tuesday 2022/08/30 17: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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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华人资讯网8月30日报道(记者 Tracy)即使在市场秩序良好的情况下,“隐形条款”和消费陷阱也并未完全退出市场,部分商家依然使用“隐形条款”乱收费。今日(30日),华裔居民李女士向洛杉矶华人资讯网“控诉”了商家的“隐形条款”,致其损失逾260美元。

商家“隐形条款”

据事主李女士描述,其就职的公司于2019年9月因需开通了网络服务,每月账单约150美元左右。由于公司迁移地址,李女士致电网络运营商客服终止网络服务,却被告知需支付逾260美元的“服务终止费用”。李女士直呼“隐形条款”是消费陷阱。

李女士告诉记者,其于今年3月致电该网络运营商要求降级网络。降级成功后,客服向其表示,李女士的网络符合优惠要求,可每月降低25美元。李女士欣然答应开通该优惠。

但在开通优惠时,李女士表示,客服完全未向其表示该优惠有先决条件,需要开通满一年,否则会被收取违约费。“在办理的时候客服只是和我说每个月有优惠,完全未提及需要开通满一年和违约费的问题,从来没有和我解释过这些条款。”她说。

李女士补充道:“优惠的费用加起来还不够赔偿终止违约费,如果客服和我解释清楚这些条款,我肯定不会开通这个优惠。很不合理,这都是‘隐形条款’。”

李女士因此事多次致电该网络运营商客服,电话等待时间非常长,且即使接通,电话也会被转来转去,至今仍未解决。


图:其中一份账单,每月金额约150美元(图源:事主提供)

商家未解释清楚条款细则

另外,李女士表示,网络运营商在没有任何文字或口头说明的情况下,擅自在网络服务开通一年后开始向李女士所在的公司收取路由器租赁费用。

李女士说:“因为是商用的,加上第一年并未收取任何路由器的租赁费用,也没有任何客服或工作人员告知我路由器是租赁的,我就以为路由器是买断的。殊不知第二年,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账单上出现了路由器的租赁费用。”

8月中旬,李女士所在的公司遭入室盗窃,路由器等器材均被盗走,导致无法退换路由器至网络运营商。客服表示:“若无法退还,则会被扣100美元补偿费。”

在一家网络运营商就职的Kevin表示,网络运营商的路由器均是租赁的方式,每月约10美元的租赁费用,甚少买断一说,除非消费者向第三方购买路由器。“向第三方购买路由器有利有弊,利是一次性买断,无需每月支付租赁费用;弊是路由器出现问题,网络运营商不会免费维修。”他说。

至于第一年未收取路由器租赁费用,Kevin则表示,是部分网络运营商推出的优惠。“头一年或两年免租赁费用是正常的,但网络运营商方应向消费者解释清楚条款。”


再度开通新网络服务,商家依然未解释清楚条款细则

李女士所在的公司自去年7月迁移地址后,再度开通了网络服务。李女士说,在办理网线开通时,该运营商工作人员依然未向其解释清楚条款和细则。

李女士说:“新的网络服务于去年7月开通,办理开通的时候,工作人员还是完全没有和我解释任何条款。今年8月,经历了运营商的‘隐形条款’后,我致电客服,才问出了好多条款和细则。不问不说,很离谱。”


律师点评

加州执业律师刘龙珠表示,若没有书面或口头合同,消费者完全可以去小额法庭维权。“在小额法庭上,商家有责任证明曾向消费者解释清楚这类条款。”

除小额法庭外,刘龙珠指出,最有效的方式是致电信用卡公司进行抗辩。

另外,他表示,集体诉讼也是一个可行的途径。


图:中文举报表格(图源:加州司法部)

加州司法部建议

若发现商家存在“隐形条款”、消费陷阱和操纵价格等,可向加州司法部进行举报。若确认事实,司法部将采取相应法律行动。

以下为举报网页:oag.ca.gov/report。也可填写中文表格进行举报:https://oag.ca.gov/sites/all/files/agweb/pdfs/contact/business_corpform_chin.pdf

记者联系方式
工作邮箱:tracy@chinesein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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