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地牙哥市长费尔诺 (Bob Filner)18日签署法令,所有法拍屋须登记。
这项房地产价值保护法令 (Property Value Protection Ordinance)目的在要求房屋遭法拍的屋主仍须保持屋况良好。法拍屋产权所有人必须提供连络方式给建筑法规单位。
法拍屋产权所有人须付规费,供法拍屋登记丶监督丶检查与调查等所产生的费用。
法拍屋如未依规定办理登记,估值局可依此法令收取罚金。
赞成这项法令的市议员艾莫洛 (Marti Emerald)认为,法令生效后建筑法规执行官员发现房屋损毁时知道应连络何人。这项法令两个星期前在市议会以5:4票数通过。
费尔诺市长称,法令符合他竞选时以社区优先的诉求。他说,尽可能去防止社区破败既可维护社区房地产价值,也让社区产生荣誉感。一个维护良好的社区也是儿童安全的社区。
杂草丛生丶窗户破损丶年久失修的房屋以南圣地牙哥和Barrio Logan最多。提出此法令的市议员就是由这两区选出。
唯一反对的是女市议员萨芙 (Lorie Zapf)。她认为这项法令产生46万元的官僚制度却无法解决问题。她说,缴不出房贷的房屋中只有23%遭银行法拍,其中又只有很少的房屋损毁。用法令来防止法拍屋损毁是舍近求远。
这项法令是新任市长费尔诺两星期前当选后签署生效的第一个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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