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华人资讯网10月30日报道,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加州城市开始实施分区选举制度,来代替全市普选。城市被划分为若干个选区,每个选区选举一名市议会成员。在加州人口最多的城市洛杉矶市,这一制度可以追溯到1925年。那么,分区选举制度又与亚裔参政有何影响? 前检察官、南加知名审判出庭律师、亚凯迪亚(Arcadia)副市长郑博仁(Paul P. Cheng, Esq.)指出,在1925年之前,洛杉矶市采用“大范围”=普选制度来选举市议会成员,这意味着在全市范围内有一批候选人,再由整个城市居民对所有的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尽管洛杉矶市在近一个世纪前就放弃了“普选”制度,但加州的其余数百个城市却还没有这样做,仍然以老式的方式选举他们的地方官员。
圣地亚哥县埃斯康迪多市(Escondido)在2013年选择了和解CVRA的诉讼,支付了38.5万美元的原告律师费,并改用四个选区制。埃斯康迪多市的人口中有49%是西裔,但在大范围投票下,125年来只有一名西裔候选人赢得了市议会席位。 第二年,圣华金谷的维萨利亚市(Visalia)在短短两个月内迅速和解了CVRA的诉讼案。在这次选举中,尽管该市127,000名居民中几乎有一半是西裔,但唯一的西裔候选人却在三名白人候选人之后,排名第四。 在湾区,圣克拉拉市在CVRA的诉讼中败诉,但仍在继续战斗--尽管该市已经拿出380万美元来支付原告的法律费用。这些费用超过了该市为希望维护普选投票的辩护诉讼所花费的数百万美元。 12月30日,加州第六上诉地区法院做出裁决,圣克拉拉市在上诉中败诉。该诉讼是由五位亚裔居民提起的,他们指控圣克拉拉的普选“稀释”了他们的选票价值,使那里的亚裔社区无法选出能代表他们在该市七人市议会的候选人。 2021年4月,在上诉失败的四个月后,圣克拉拉市就该诉讼达成和解,又向原告支付了712,500美元的法律费用。但更重要的是,该市同意遵守法官的命令,分成六个选区,这一决定是在2017年做出的。在近70年的普选制度中,从来没有一个亚裔美国人在市议会选举中获胜,而在2018年和2020年基于区的选举中,有三个赢得了议会席位。 在南加州,截至2021年5月,皮克社区协会等人诉圣莫尼卡市一案(Pico Neighborhood Association, et al v. City of Santa Monica)正在等待加州最高法院的裁决。圣塔莫尼卡在初审中败诉,据信已经产生了2200万美元的法律费用,最终可能不得不交给原告。2020年7月,州上诉法院推翻了先前的判决,裁定该市的按比例选举制度事实上并没有歧视占圣莫尼卡人口16%的西裔居民。